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班主任推荐,分院办公室会议讨论,决定推荐以下同学为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09年国家助学金名单,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有关领导反映。
反映截止时间:2009年11月3日下午15:00
反映地点:敬业楼317(团委办公室)
反映电话:86894230
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09年国家助学金系部初评名单见附录
应用电子系团总支、党总支
2009-10-30
09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xls
09国家助学金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