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说明是参照《学生手册》中《宁职院奖学金条例》及《宁职院学生记实量化综合测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奖学金评定原则 1、总体原则: 本次奖学金评选,充分考虑电子专业班级开课情况、实践安排的差异,因而将普高、职高进行分块,以此保证每个分块内学生彼此间的情况相同,尽量保证奖金分配的公平。 2、各个分块按照学生人数确定奖学金总额。分块的奖金总额=学生数×(5000×1.5%+2000×4.5%+500×17.5%) 3、各分块奖金总额最后剩余部分不足以评选1个三等奖学金时候,剩余这部分将作为机动资金进行统筹处理。 二、各项奖学金奖额及名额产生说明 1、各专业/班级按参评人数额定奖学金总额。具体要求参照《学生手册》 一等奖 5000元 人数=参评人数×1.5% 二等奖 2000元 人数=参评人数×4.5% 三等奖 500元 人数=参评人数×17.5% (都只取整数部分) 2、各分块内,各个名额产生机制与顺移部分奖学金的处理说明(以电子3061班级的分块为例): 一等奖31×1.5%=0.465 ,则产生无法产生一等奖,余额0.465×5000部分顺移; 二等奖31×4.5%×2000+(0.465)×5000=5115, 产生2名二等奖,1115部分顺移; 三等奖31×17.5%×500+1115=8250,产生7名三等奖,剩余327.5作机动处理。 3、各分块奖项名额分配表(附后,共有两套方案) 备注:考虑到班级人数,电子3061和电子3062分开评定的过程中无法产生一等奖。电子系党总支决定,如在评选过程中,出现特别拔尖且各方面评价都较高的学生时,则名额的分配上,启动第二套方案,即一等奖在两个班集体产生一名。剩余资金,根据各班人数再来依次确定二、三等奖。 三、第二套方案奖学金分配与参评者基本要求说明 奖学金分配 1、一等奖,电子3061和电子3062学生按照学生综合排名顺序。 排序第一者,即获得一等奖学金。 2、二、三等奖,各班级按照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参评者基本要求说明 2007~2008学年所有科目(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必须全部通过,不得出现不合格;受到记过处分(包括记过)以上者,一律不予参评综合奖学金。若因出操或其他原因曾经受到过通报评比者,,在最后审核时,将受到降等的处理(如一等降为二等)。 1、一等奖学金推荐者德育分须在90以上,且单科成绩均须在70分(含70)以上。 2、二等三等奖学金推荐者要求德育分在85以上。 3、英语C班的同学原则上不参与奖学金的评比。 四、评定程序与日期安排 1、学生自评阶段(??9月10日) 每位同学将上学年的综合测评情况如实地填写到《宁职院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后,递交班级考评小组评定。 2、班级测评阶段(9月10日??9月16日) 各班成立以班主任老师为组长的综合测评考核小组。审核每个同学的《综合测评登记表》。并根据奖学金评奖条件,各班推荐初定名单。统计所有同学的《登记表》,并认真、详实地填写《电子系综合测评记实量化统计表》,及时上交。 3、班级审核阶段9月18日前完成) 各班指定负责人,成立各分块的审核小组,交叉审阅本专业本年级各班的《登记表》及《统计表》的各项记实情况,使各项加分尺度保持一致。并将审核完毕的《登记表》及《统计表》交至电子系团总支。 4、分院考评小组审核(9月18日??9月20日) 分院考评小组由电子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组成考评小组。根据总体的金额情况,根据参评人数确定各奖项的人数。汇总所有的统计数据后,按年级、班级初评出各奖项的名单。并向全院师生公示三天。(9月20日――9月23日) 5、分院办公会议讨论 递交分院办公会议讨论年度综合奖学金获得者的名单。并将最后结果上报学工部审核。 五、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电子系党总支。 附件一:综合奖学金具体加分明细表 附件二: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职业技能技术加分说明 电子系 2008-8-28 附件二: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第一套分配方案:
第二套分配方案:
附件一:综合奖学金具体加分明细表
附件三:职业技能技术加分说明 为了积极鼓励学生更加全面地拓展自身的专业知识,电子系奖学金考核小组决定对于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学生考虑申请加智育分。根据专业的特点和获得证书的级别和难易程度,经电子系办公会议讨论审议后,拟定给予获得以下证书的学生一定的智育分。 1、CAD中级证书:1分; 2、CAD/CAM高级证书:3分; 3、数控中级证书:2分; 4、ISO9000内审员证书:1分; 5、质量人员初级证书:3分 6、维修电工中级证书:1分; 7、无线电装接工中级证书:1分: 8、通讯设备维修工中级证书:1分: 9、维修电工高级证书:3分; 10、protel中级:1分 11、无线电调试工中级:1分 12、钳工中级:1分 13、钳工高级:3分 14、电工上岗证:1分 备注: 1、所有加分都凭本人的证书复印件到班主任处申请加分,否则不予受理。本次评选中,非专业类证书(如驾驶执照、普通话等),一律不考虑智育分。 2、证书的有效期均为:2007年9月-2008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