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院第六批思源基金申请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凡我院所有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缴清学费和生活特殊困难的学生均可以申请思源基金。 2、资助标准不限,根据学生申请和实际情况而定。 3、分院(系)按照公开原则,对全体学生宣讲思源基金的宗旨理念。 4、分院(系)做好申请学生的贫困生认定工作,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确保基金资助给最需要的人。 5、分院(系)应安排专人对申请学生进行约见谈话,宣传基金的理念和相关的制度,全面了解学生的经济情况和思想情况。 6、保荐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协助做好贫困生认定、基金宣传和跟踪教育工作。 7、分院(系)做好思源基金的初审工作,提供相应的材料,给学工部提供准确详细的参考意见。 请各分院(系)仔细排查在校学生欠费的情况,对确实因贫困无法交学费的学生,优先考虑。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3月3日16:00 联系人:李小琴 联系电话:86891569 673296
北仑慈善总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站 电子系 2009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