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届毕业生创业新秀奖、社会实践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4浏览次数:6

各毕业班: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增强学生的创业与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科技服务能力和勤奋踏实、善于思考、勇于钻研的工作作风,激励和表彰在创业创新和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创业新秀奖、社会实践奖评比办法,拟对2010届毕业生开展2010学年度“创业新秀奖”、“社会实践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创业新秀奖
1、在实习期间,提出生产管理、技术改造、工艺改进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2、利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参与行业、企业的科研项目或企业技术改良、工艺改造等技术服务工作,已获得成果鉴定或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带领同学自主创业,公司已经工商注册,业务运转正常,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社会实践奖
1、在顶岗实习中表现特别突出并受到实习单位充分肯定的学生;
2、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受到新闻媒体或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学生;
3、社会实践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单位评选中获得表彰的学生;
    二、评选范围
2010届全体学生(含成教学生)
三、推荐名额
1、创业新秀奖:系评审委员会将在优秀顶岗实习奖中择优选送总院,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来评定,要求佐证材料必须充分。
2、社会实践奖:我系名额总共为4名,系评审委员会将在优秀顶岗实习奖中择优选送总院,以学生个人自荐和教师(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实习单位评价与系(院)评审相结合,经学工部审核报学院办公会议核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四、上报时间
请各班在2010年5月28日前将推荐表格一式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系党总支。
 
注:以上奖项将从应用电子系毕业生优秀实习奖中择优推荐。
 
应用电子系党总支
2010年5月14日
 
附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