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宁职院团〔2020〕6号《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前期资格审查,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集中推荐,并将结果递交分院团委审议讨论,最终确定以下同学具备成为入党发展对象的资格,提交所在党支部复议。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反映。反映问题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86894230 联系人:王茹佳
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