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修订)

发布者:应奏飞发布时间:2020-01-13浏览次数:1089

实现学生高质量的就业与可持续的职业发展是学校品牌建设的根本,是学校健康发展的生命线。顶岗实习作为专业重要实践环节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需要加强过程管理和针对性辅导。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教育部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顶岗实习与学生就业创业密不可分,需要学校全员动员、齐抓共管,合力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创新考核机制,确保顶岗实习的教学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各分院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制订管理细则。

一、基本要求

1.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顶岗实习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办法,真正对学生负责,保证学生能在企业接受到有针对性、高质量的技术和管理培训训练,得到相应的劳动保护。构建学校和企业的双主体育人机制,建立由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企业一线技术管理人员担任专业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要有危机管理预案,全程监控和跟踪。

2.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基层的岗位是高职学生成长的起点,学生必须从一线岗位锻炼起,逐步实现多岗位锻炼,与专业所学相结合。通过有效的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升学生就业能力,让学生、家长认识到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共同形成管理合力。

3.顶岗实习要把培养职业精神放在首位,重点养成学生吃苦耐劳与守时的职业态度,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与主动学习,努力专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让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学会总结自己的所得与成长,得到远比学校课堂更丰富的收获,让这种经历成为促进学生职业生涯良好发展的宝贵财富。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学校高度重视顶岗实习的组织建设,要建立由学校、企业、家长三方共同管理顶岗实习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和学生党团组织的作用

二级分院、专业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各分院要成立由正副院长、书记以及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等组成的顶岗实习工作和由专业主任、校内外指导老师、班主任等组成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安排本部门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学生顶岗实习的纪律和安全管理,落实实习单位、学生、学校签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处理违纪和安全事故,协调劳动保护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事宜。各专业与实习单位协商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过程检查与督导,组织评价、总结。

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审核各二级学院制订的顶岗实习管理细则并对二级学院的过程管理进行抽查。

学工部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思想政治管理,侧重协助二级分院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安全纪律、心理素质等教育,以及党团组织建设和劳动保险、事故、纠纷等的处理。

质管办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监控,侧重联合教务处、二级分院共同实施对指导教师过程性指导的监控;同时,要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的投诉。

招生与就业办、科技与产学合作处应配合专业、二级分院开展工作,侧重外联,负责协助收集整理归档企业信息、组织洽谈会、订立合同,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等事项,重点是开发、管理校外合作单位资源等。

三、管理细则

(一)顶岗实习教学安排

顶岗实习的教学安排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顶岗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允许学生结合创业就业的提前顶岗实习,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第五学期。

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可由二级学院、专业联系或学生自行联系确定,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应先报指导教师核准,并提供单位接收顶岗实习证明(单位盖章)。其中,参加提前就业创业性顶岗实习的学生,还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的书面材料、学生及家长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署安全承诺书。

(二)顶岗实习指导与检查

1、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师必须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搭配组建,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业务指导工作。原则1名校内指导老师指导10—15名学生。

2、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采取“全程式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专职指导老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巡回式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通过 “毕业综合实践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宁职院毕业综合平台”等与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求通过毕业生综合实践管理系统中的交流平台、QQ、微信、邮件或电话等交流每周不少于1次,实地探访一学期不得少于1次。无论采取何种指导方式,指导老师均应作好指导记录。

3、各二级学院、专业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并保持与学生的经常联系和指导,准确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二级学院要随时跟踪学生的顶岗和就业情况,并要把学生信息及时输入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不定期对毕业生综合实践管理系统内的学生信息开展自查工作。

4.学校将组织力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顶岗实习信息严重失真、学生失去联系、学生无故不参加顶岗实习等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实习过程中,分院领导、专业主任等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顶岗实习教学大纲

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习业务范围的教学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顶岗实习教学文件,是组织顶岗实习、进行顶岗实习考核和对顶岗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考评的依据。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大纲应该结合专业要求明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任务,同时作为教师教学任务予以对应落实。

1.顶岗实习大纲必须明确学生的学习任务

了解企业概况——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

了解企业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

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按照企业要求初步形成职业能力和初步养成职业素养——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初步的管理能力的提高与总结——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结合实习企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完成形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顶岗实习要求教师必须完成的教学任务

以上学生实习内容作为教师的教学任务,要帮助辅导学生完成各项任务,确定完成时间节点,并纳入顶岗实习监控体系。

其中的“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和“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两项任务是学生顶岗实习学习和教师教学重点。

3、教师和学生应相互配合,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任务。学生在确定顶岗实习单位后两周内将自己的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及时反馈给学校指导教师。学校指导教师接到学生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及时与企业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共同安排好学生实习任务和时间节点,保证实习学生岗位的针对性、综合性,并能保证学生适当轮岗。

(四)顶岗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均在毕业生综合实践平台中撰写)

1、顶岗实习周记:要求学生从实习开始每2周写一个工作周记(记录实习内容、实习所见所闻、收获、感想等,字数至少400字)。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工作周记在毕业生综合实践平台中及时进行批复。

2、实习报告是学生对顶岗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岗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

(五)顶岗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顶岗实习作为一门校内、校外衔接的综合性实践课程,要坚持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并以企业评价为主的原则。顶岗实习成绩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及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现场操作、设计作业、实习单位评价等过程考核因素综合评定,可以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对于学生因提前参加就业创业性顶岗实习而无法参与的第五学期专业课程学习,建议可以由二级学院通过网络学习与辅导、实践过程考核及奖励学分认定替代等办法进行考核。相关建议如下:

1.实训类课程:可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总结、实习单位的评价等方式由校企指导教师共同进行成绩认定。

2.理实一体专业课程:这类课程若属于过程性考核,任课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学习与辅导,由学生自主学习按时完成并交任课教师考核;若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工作或创新创业内容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可由就业创业性顶岗实习考核成绩替代应修课程的考核成绩。

3.创新课程:对于在就业创业性顶岗实习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凭借就业创业性顶岗实习期间成效突出成果,如:写出优秀实习报告,为企业提供的建议、方案、设计等为企业采纳参与岗前系统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等,按各分院制订的奖励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程序申报,符合条件的可以相抵部分专业课程学分。此外,自主创业创设公司(绝对控股或担任法人)并实现稳定经营(提供至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可以替换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六)顶岗实习档案资料存档要求

各分院、专业应重视有关顶岗实习教学资料的制定和顶岗实习档案资料积累、存档工作,必须具备的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书(纸质资料);(2)顶岗实习教学大纲;(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信息一览表;(5)教师实地检查指导顶岗实习记录单;6)学生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7)顶岗实习工作总结等。

(七)学生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的能力。

3、经常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7—15天至少要与班主任(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若在顶岗实习期间15天以上不与指导老师(班主任)联系,认定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4、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后,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考勤与顶岗实习考核成绩、与毕业证书管理挂钩;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顶岗实习结束后被实习单位录用,其实习成绩可评为优良。

6、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申请,报指导教师、班主任批准,同时在毕业综合实践平台上更新信息;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班主任及指导教师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周记,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相关制度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