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薛珊等26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薛珊等26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于2020年4月27日讨论同意,4月28日总支委员会审议,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2020年4月27日被列为发展对象。(具体信息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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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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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