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教服〔2020〕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分院学生实际情况,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学生,决定开展分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在本班级排名前50%;
5、第二课堂积分为优秀;
6、体测健康测试成绩为合格。
三、评审程序
10月9日下午14:00前,申报时学生按要求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递交至分院3203。各分院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分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分院合计推荐65人,评审结束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10月19日再上报学工部。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统一审核,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表格里的红字部分全部是需要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的)
2、班级评审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基本情况、评审操作流程、评审结果分析等内容。(纸质一份)
3、在线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信息采集表》:https://docs.qq.com/form/edit/DZnVRSVlDeVVxUUtT?createTS=1601363700339&templateId=25000#/edit(10月9日前)
五、名额分配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65人,分院将择优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荣誉奖金均不兼得,学校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就高。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地址:3203 联系电话:86894230, 邮箱408471169@qq.com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2,如有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审核不通过!!!)
附件3:班级评审报告模板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