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
根据《关于召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文件精神,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现推荐潘越晓等22名同学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现将名单公式如下。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反映。反映问题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人:刘念 联系电话:86894230
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