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颖超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了广泛宣传我校学生自强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全校大学生中营造自强自立、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塑造当代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担当责任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分院组织开展第八届“自强之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和宣传我校学生中自强自立的优秀学生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形成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积极进取、勇于越超的良好氛围。

二、参评范围与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生活俭朴、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但通过自食其力,独立完成学业,自强自立,在校园中有较强影响的学生也可参评;

4.推荐情况属实,自强事迹较突出,有教育意义;

5.热爱体育运动,体能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时间

学生申请申报时间起止日期为:113016:00前。

2.申报方式

1)学生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推荐表》,主要事迹可描述自己在面对家庭条件、课程学业、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困境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身努力,在逆境中发展自我、提升自我的过程中。此外,也可讲述自己参与公益活动、爱心活动等方面的事迹,以及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1130日前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推荐表》(电子版)+本人生活照(电子版,像素300万以上,JPG格式)以“姓名+自强之星材料”为压缩包文件名发送到957338059@qq.com

2)分院组织初审并将推荐名单在分院官网进行公示。分院于126日前将所推荐学生的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和学生本人生活照片(电子版,像素300万以上,JPG格式)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四、奖项设置与评选名额:

1.各分院向学校推荐“自强之星”提名候选人3-6名;

2.被评为校“自强之星”十名,学校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3.被评为校“自强之星”提名奖二十名,学校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五、活动要求

希望各班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努力扩大参与面,挖掘感人事例,为弘扬思源理念,展现自强风采提供舞台,发挥自强之星的教育作用。

联系人:应奏飞

办公室:3201联系电话:86891369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推荐表(见资助群共享文件)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汇总表(群共享在线表https://docs.qq.com/sheet/DUnNkV0tsb05WTUd0?tab=BB08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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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自强之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