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翁鹏舟等20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张颖超发布时间:2024-11-27浏览次数:10

经支部讨论,分团委审议,拟确定翁鹏舟等20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团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示时间为20241127日至20241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团)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分院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5858489954

电子邮箱:861554952@qq.com


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4-3发展对象备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