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自强之星”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颖超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了广泛宣传我校学生自强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全校大学生中营造自强自立、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塑造当代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担当责任的良好形象,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第九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和宣传我校学生中自强自立的优秀学生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形成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积极进取、勇于越超的良好氛围。

二、参评范围与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生活俭朴、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但通过自食其力,独立完成学业,自强自立,在校园中有较强影响的学生也可参评;

4.推荐情况属实,自强事迹较突出,有教育意义;

5.热爱体育运动,体能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时间

IMG_256学生申报时间:328-331日,学生扫码加入企业微信群。

 

 

 

 

 

 

2.申报方式

学生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自强之星”推荐表》(电子版)和本人生活照片像素300万以上,JPG格式)发到408471169@qq.com,在企业微信群在线填写汇总表。主要事迹可描述自己在面对家庭条件、课程学业、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困境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身努力,在逆境中发展自我、提升自我的过程中。此外,也可讲述自己参与公益活动、爱心活动等方面的事迹,以及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

分院组织初审,并于49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学生本人生活照片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四、奖项设置与评选名额:

1.分院向学校推荐“自强之星”提名候选人6名;

2.校“自强之星”十名,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3.校“自强之星”提名奖二十名,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五、活动要求

希望各班级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努力扩大参与面,挖掘感人事例,为弘扬思源理念,展现自强风采提供舞台,发挥自强之星的教育作用。

联系人:应老师

办公室:3302

联系电话:86894230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自强之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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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自强之星”推荐表.doc